近日,特斯拉在一起涉嫌销售欺诈案件中,终审判决败诉,需退车后再向车主赔偿70多万元。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据悉,此前特斯拉在已知Model X车辆存在驱动电机型号证书不一致问题的情况下,将其以77.82万元的价格销售给车主李知龙,致其无法在车管所上牌,在1年多时间里只得将车辆停放在地库,给其带来重大损失。为此,李知龙将特斯拉告上了法庭,并要求特斯拉“退一赔三”。
然而,特斯拉方面认为,是李知龙主动告诉车管所人员电机一致性存在问题,才导致无法上牌,因此李知龙自己也有责任,且其损失是因为不配合退车流程导致的。
特斯拉提出的赔偿是原价退车,加上赔偿5千元贷款利息损失和支付6千元的交通、餐饮费用。李知龙自己承担退车的保险费和手续费,以及开庭的费用。
在一审判决中,法院判处特斯拉除了原价退车外,还需向李知龙赔偿经济损失18万元和保险费16275.06元,双方均表示不服。
二审期间,法院认定特斯拉温州公司存在销售欺诈情形,包括知晓电机型号单证信息不符却以拓印不清为由召回车辆、未及时如实告知李知龙、误导李知龙上牌就能用、心存侥幸派人协助李知龙办理上牌手续等等。
二审法院裁定,特斯拉不仅要原价退车,还要“退一赔一”,赔偿李知龙经济损失77.82元,保险费也由特斯拉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