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车从东莞到珠海南水,沿西部沿海高速东往西方向行驶,来到23公里+600米处时车速达到了174km/h,超速74%,被珠海交警查获,被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记12分。据悉,这是男子两年来第三次超速被查,累计被记30分。
10月28日上午10点14分,西部沿海高速车流顺畅,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李警官正在斗门服务区执勤,突然手机一阵警报声响起,李警官打开一看,是一辆白色小车严重超速。他回放画面,找出这辆“极速飞车”。这是一辆粤SB××C7号大众小车,沿西部沿海高速东往西方向行驶,来到23公里+600米处时车速达到了174km/h,超速74%,创下了10月份珠海超速纪录。
很快,大众小车就来到了斗门服务区,李警官将车辆拦停检查。经调查,大众司机谢某当天开车从东莞出发,准备到珠海南水办事。这一趟行程并不赶时间,来到金台路段时,距离目的地还有30多公里,谢某一脚油门车子就飙了起来,不料刚开出两公里,便触发了报警。
李警官一边对谢某进行安全教育,一边查询车辆信息,发现谢某于去年6月,在江西的高速公路超速50%以上,被记了12分。重考科目一后,今年2月份,他又在江西因超速20%以上未达50%,被记了6分。没想到他屡教不改,在珠海竟然超速超了74%。谢某因超速50%以上,被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记12分。因为驾驶证记满12分,谢某只好找个代驾,继续后面的行程。
秋冬季昼夜温差较大,夜间及清晨天气不稳定,会出现团雾现象。而高速公路是团雾多发地,团雾外视线良好,团雾内一片朦胧,会导致能见度的突然变化,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极具危害性,特别是一超速,容易刹不住车酿成重大交通事故。珠海交警提醒,驾车要严格遵守限速规定,在雨雾路段更要减速慢行,切忌超速行驶,确保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