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商结果,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区域性污染过程,天津从11月3日2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措施,为对污染物“削峰”,工业企业及扬尘污染作业落实相应减排措施。

目前,各大企业落实状况如何?11月4日,记者跟随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来到工业企业、路面移动源及加油站等地检查重污染天气减排落实情况。

黄色预警工业企业落实减排措施

“您好!我们是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的,昨天启动重污染天气后,企业是怎么落实减排的?”上午9:00,执法总队来到西青区天津新宇彩板有限公司。

该企业相关负责人指着企业“一厂一策”公示牌告诉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减排措施,黄色预警天气,我们停了镀锌机组4台、酸洗机组2台、彩涂机组2台,同时禁止国四以下重型载货车辆进厂运输。”

随后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车间,看到已经停止的生产线上挂上了“停产”的牌子,而正在进行的生产线上安装的酸雾收集器、油雾收集器、VOCs收集器都在正常运行。

“今天,我们检查企业第一看落实应急减排的情况,他们昨天上午收到了启动应急相关要求后,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停产了部分生产线,并在明显位置设置了‘一厂一策’公示牌。目前,该厂所有生产设备已经联网,我们在中控系统中看到,他们从昨天20:00左右,工艺速度已经变为0,锅炉温度恢复到接近室温30摄氏度左右,说明他们按照规定已经进行了停产。”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副总队长李濮表示。

记者了解到,按照相关要求,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从11月3日起全员上岗,强化对固定源的管控、移动源的监管以及面源污染的巡查。“其中,固定源主要以工业企业为主,天津一共有9800多家企业要制定应急预案;移动源主要指的是非道路移动机械,比如说装载机械、挖掘机,还有路面行驶的重型柴油车、加油站、机动车检测机构;面源污染包括工地扬尘以及混凝土搅拌站的扬尘、露天焚烧秸秆、焚烧垃圾、农村散煤治理等。”李濮说。

环保和交管联合执法共同查处污染车辆

为加大重污染天气治理力度,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天津市交管部门联合执法,共同查处超标排放重型车辆。上午10:00,记者跟随执法总队来到西青区赛达大道与荣乌联络线交口附近,为柴油车流量较密集的地区。

现场,记者看到交警将车辆拦停后,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及环境监测人员用不透光烟度检测仪对车辆尾气进行检查。

“这辆车的不透光系数为2.41,远超过了标准1.32,所以该车辆是不合格的。”现场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监测结果,将由交管部门对其进行2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对车辆排烟设备进行整改。

记者了解到,环境执法部门主要进行柴油车辆的路检、加油站的油气回收装置、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执法检查。“针对路检,如果发现超标情况,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条例,联合公安交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同时,我们将倒查机动车检测线,对于该车辆检测情况进行检查。”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移动源支队石佳良告诉记者。

随后记者跟随环境执法总队来到辛老路附近的中石油加油站,对加油站的油气回收装置进行检查。现场,环境监测人员通过油气回收多参数检测仪对加油过程中的气液比进行监测。“因为该加油站均安装了油气回收装置,我们对该装置的使用效率进行监测,现场监测结果为1.04,符合加油站油气排放标准气液比1-1.2之间。”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移动源支队刘勇表示。

记者了解到,重污染预警期间,天津环境执法总队将继续深入各大工业企业、路面车辆开展执法检查。

(文章来源:北方网)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