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正确认识和把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继续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方针,抓好风险处置工作,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压实地方、金融监管、行业主管等各方责任,压实企业自救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三大攻坚战之首,不仅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重要基础。

近年来,我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取得阶段性进展,各类风险总体可控,但防范化解风险仍任重道远。今年以来,在全球经济下行周期之下,叠加疫情影响,我国部分地区和行业各类风险进一步集聚和显现。必须更加重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大局。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应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必须看到,面对内外部复杂多变的形势,市场信心和预期尚未完全恢复,具有一定脆弱性和敏感性。因此,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必须充分考虑市场承受能力,在保持经济平稳运行中有序排除相关风险。换言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排雷”,不是“爆雷”,应防止引发次生风险。从根本上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最重要的风险防范措施,关键是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应突出重点,精准拆弹。从实际情况看,防风险重点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既要坚定信心和决心,又要把握好力度和节奏。未来一段时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需要重点关注三个方面问题:一是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对中小银行的支持,维护好银行体系稳定;二是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消费需求,实现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三是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蔓延到金融体系。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一方面,要强化监管统筹协调,实施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提高监管有效性。另一方面,要充分运用金融科技尤其是监管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升监管精准性。从近年来处置的一些案例中可以发现,金融风险往往与金融腐败交织在一起。因此,还要加强金融法治建设,惩治金融腐败,加强金融监管干部队伍建设,提升金融系统干部队伍廉洁能力。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应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协调,凝聚合力。在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之下,宏观政策应稳字当头、稳中有进。财政政策应更加积极,赤字率可适度调高;货币政策应更加灵活适度,加大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根据内外部形势变化,适时对宏观政策微调、预调。如货币政策的调整应更加及时有力,继续实施全面降准或定向降准,降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大公开市场操作,运用结构性政策工具加大对中小银行支持,使市场流动性更加合理充裕。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能只依靠监管部门,应压实各方责任。金融业需要继续开展“自我革命”,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防范风险的内生机制和能力;要改进和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监管体系,推动地方政府在属地风险处置中发挥主要作用。同时,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健全企业、金融、政府各方责任分担机制;加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增进信用信息共享;加大惩戒力度,打击逃废债行为,大幅度提高金融领域违法违规成本,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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