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投资建设全流程的科学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天对外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涉及简化投资审核管理、优化投资审批程序等多个方面。

《意见》指出,要加快健全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深化投资领域“立改废”,不断提升投资决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要严格控制新增或变相增设审批环节。对企业能够自主决定、市场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方式能够解决的审批事项,要及时推动取消。

要简化特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对列入相关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范围的政府投资项目,可以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

对改扩建项目和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可以合并编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对为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可以在合并编制报批文件、简化审批程序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绿色通道、部门集中会商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

对于规定属于地方审批权限的,其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具体范围,由各地作出具体规定,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此外,《意见》指出,要持续推动投资审批程序的创新和优化,推进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创新投资在线平台建设应用。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投资监督管理,规范和严格投资审批活动。

(文章来源:杭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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