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郭新明建议,优化破产重整机制,有效化解大型民营企业债务风险,包括完善破产重整管理人制度,探索管理人选任方式改革,完善管理人报酬支付机制。他还建议,规范关联企业合并重整,细化合并重整的适用规则和条件,明确合并重整路径程序,提高破产重整方案质量。管理人应让债权人更多参与重整方案的制定,提前让债权人了解重整草案,引入破产重整听证机制。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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