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近日,上海吉野家快餐有限公司黄陂南路店因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元。

具体处罚事由为,在蔬菜包产品临近保质期的情况下,当事人后厨操作人员擅自在其下班之前撕除产品外包装的标签信息(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将产品放置于解冻冰箱内继续作为食品原料使用。上述产品未进行销售,货值金额合计为61.8元。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券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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