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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以来,多地业主因收房无期主动停贷,引发市场关注,也暴露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7月14日,据西安住建公众号消息,西安发布关于防范商品房延期交房增量问题工作措施的通知。

工作措施指出,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及其他形式的全部房款)应全部直接存入专用监管账户进行监管,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取或另设账户收存购房人的购房款。

工作措施还指出,严格拨付标准。商品房项目完成主体结构验收前,累计使用重点监管资金不得超过总额的50%;完成竣工验收前,不得超过95%;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前,不得超过99%;不动产首次登记后,可以提取剩余1%。其中,7层以上的建筑,总层数达到1/3、2/3前,累计使用重点监管资金分别不超过总额的20%和35%。工作措施还提出,加强账务核对,各辖区住建部门每月要与监管银行对账不少于一次,发现开发企业违规挪用重点监管资金的,应当立即停止拨付并依法查处。

除了西安,多地在近期都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近日,记者从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网站获悉,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龙岗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项目全周期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从加强土地使用源头管理、注重设计合理性、加大建设监管力度、完善销售环节管理、严格验收环节监管、确保有序交付和强化使用管理等方面提出意见。其中,《通知》提出强化预售资金监管。区住房建设局加强房地产在售项目预售资金监管,对项目预售资金的收存和使用情况全面核查,排查项目风险隐患,对于预售资金监管要严格按比例留存, 确保房地产项目建设竣工交付,维护广大购房者合法权益。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金融工作局)积极配合核查监管账户资金违规使用问题。

在确保有序交付方面,《通知》 提出联合处置化解突出问题。针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区住房建设局、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开发企业与属地街道办成立处置小组,开展集中研判,妥善处理,确保交房过程平稳有序。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装修交付项目现场,设置“意见收集和沟通联络服务点”及“返修办公室”,对购房者提出的问题,专项开展风险处置化解,集中有效处置合理诉求。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是指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银行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第三方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将预售资金存入银行专用监管账户。近年来,多地也陆续出台政策,强化对预售资金的监管,确保预售资金用于房地产项目建设,保障工程款按期支付,但在执行过程中,预售资金的监管却往往大打折扣。“当前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领域,较为严重的监管不到位与地方本位主义之下的过度监管问题并存的现象仍较严重。”IPG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表示,当前预售资金监管实际上仍处于边执行边完善与优化之中。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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