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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讯,据央视新闻,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广告活动及金融投资理财类广告发布活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北京市金融投资理财类广告发布合规指引》,其中提出,投资理财类广告不得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金融机构发布代销产品广告不得与自有产品相混淆,应显著标示合作机构名称,并声明“本产品由某机构(合作机构)发行与管理,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此外,金融投资理财类广告不得出现“某学术机构推荐”“某投资者证明”等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等内容。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