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房产局获悉:截至目前,省财政厅已下达资金26.47亿元支持太原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其中,中央资金16亿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0.47亿元。

早在2020年7月,太原通过竞争性评审被确定为示范城市,中央财政连续三年每年给予奖补资金8亿元。2020年9月至今,太原先后印发《太原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太原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明确了中央奖补资金的奖补标准和流程,会同太原市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太原市加强房地产中介和住房租赁交易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市场进行了规范整治;印发《关于开展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规范了企业行为。

目前,太原市已累计筹集房源40877套(包括新建、改建11858套,盘活29019套),同时启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安排专项采购资金9600万元。已培育国有住房租赁企业6家以上(包括山西科技创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信住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分公司、太原市龙城北部置业有限公司、太原市海信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山西转型工业园区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租赁住房建设投资公司),民营租赁企业60余家。(记者: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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