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据河南省教育厅消息,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教高〔2020〕6 号),构建具有河南特色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推进河南省中医药教育创新发展,结合实际,河南省教育厅制定《河南省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中医药教育结构基本完善,“5+3”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推进,九年长学制人才培养试点初见成效,以中医药课程为主线、先中后西的本科中医药专业类课程体系初步建立,全省中医药教育改革取得重要突破。到2030年,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政策环境更加优化,医教协同育人体系更加完善,中医药人才队伍基本满足健康中原的建设需要。
方案明确这些主要任务
(一)明确办学定位,注重分类制策,构建中医药教育发展新格局
1.研究生教育培优扩容提层次。加强中医药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点规划,建强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学位授权点,重点培育河南紧缺的学位授权点,努力填补中医药相关学位授权点的空白。强化校企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重点依托产教融合型企业、产业集聚区,立项建设30个中医药类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着力提升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建立健全研究生招生计划调节机制,通过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控,扩大中医药及相关学科研究生招生规模。支持河南中医药大学特色骨干学科建设,深化中医药学科体系改革,加强中医基础类、经典类、疫病防治类及相关中医药二级学科的建设,立项建设8-10个省级重点学科。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发展中医药学科专业。
2.本科教育固本提质上水平。充分挖掘中医药课程思政育人要素,注重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在培养精湛医术的同时,教育引导学生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调整优化中医药院校专业布局,集中优势资源加大对中医药主干专业的支持力度,布局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等服务生命全周期的中医药专业;开设“中医药+X”专业,培养多学科交叉的复合型中医人才,服务中医药全产业链的建设和发展。以建设面向未来、适应需求、引领发展、理念先进、保障有力的一流专业为目标,大力推进中医药类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到2025年建成10个左右国家级中医药类一流本科专业点。五年内完成中医学专业认证工作。
3.职业教育着眼应用促定向。深入推进“双高计划”实施,完善高职教育招生计划分配和考试招生办法,改革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内容,建设一批符合职业教育办学定位、中医药特色鲜明、精准对接健康产业发展的中医药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群)。支持中医药职业院校与中草药种植、康养护理及中药生产等企业进行深度合作,打造一批高水平专业化中医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中医药技术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积极开展药材种植、中药炮制、中医养生、老年护理等中医药健康服务技能人员培养。鼓励中医药职业院校学生在校期间积极考取相关专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落实,促进书证融合,培养中医药复合型人才。
4.继续教育注重临床补短板。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内容与形式,完善考核、登记、评估程序,保障经费投入。以中医思维培养与临床技能培训为重点,改革完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和标准,依托中医药高校和河南省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争创1-2个国家示范基地,3-5个重点专业培训基地,3-5个骨干师资培训中心,5个左右标准化住培实践技能考核基地,加强中医药人才毕业后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发展远程教育,健全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网络,逐步推广可验证的自学模式。进一步完善学位授予体系,具有中医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高校,应按照规定接受符合条件的师承教育继承人和以毕业后教育途径完成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专业学位,确保学位授予质量。
(二)坚持改革创新,优化培养模式,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知识能力体系
5.积极探索招生方式改革。在吸引优质生源报考中医药类专业的基础上,拓展招生渠道,支持从事中医医疗工作、确有中医诊疗专长,且具有中医药专业高级职称或开办有医疗机构的医疗人员的跟师子女等优质生源报考中医学类专业。积极探索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攻读中医学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工作。遵循按需招生、以用定招的原则,优化单点招生规模,积极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中医专业本科医学生规模,探索在专科层次开展服务基层的定向免费中医专业医学学生培养,进一步加大定向中医类医学生的总体规模,为乡村基层培养一批高职定向医学生。自2021年起,原则上停止中职中医专业招生。全面开展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支持博士授权高校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中医药类博士学位工作。
6.推进课程教材体系改革。2021级起,中医药核心课程列为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和毕业实习内容,增加课程学时。在中医药院校中,提高中医学类专业经典课程比重,将中医药经典融入中医基础与临床课程,学生在校期间要通读或完整精读中医经典及历代名家、主要学术流派医著中的重要篇章,开展中医药经典等级考试,逐步实现本科中医药专业学生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全覆盖,纳入学生学业评价体系和规范化培训考核体系。增设中医疫病相关课程,融入历代医家关于疫病诊治的理、法、方、药等相关内容。在高职临床医学专业中开设中医基础与适宜技术必修课程。建设一批中医药类精品课程,编写推广一批符合中医药教育规律的核心课程教材。整合中医药课程内容,探索建立以中医药课程为主线、先中后西的本科中医药类专业课程体系。
7.推动中医学类专业长学制教育改革。全面推动中医学类专业“5+3”一体化人才培养。积极试点探索中医学专业类九年制人才培养,试点工作中新增加的招生规模主要用于支持具有中医学博士学位授权点的中医药院校与其他高校联合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中医药人才。长学制学生转入研究生阶段学习时应纳入并占用相关高校当年相应层次研究生招生计划,相关高校要统筹校内资源,合理确定各层次类型招生规模,发挥各自的学科优势和办学特色,围绕哲学、人文社科、自然科学、和创新创业等方面加强通识教育,提升学生人文素养、审美情趣、科学精神和创新意识。将中医学基础教育、研究生学位教育与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融合,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中医药人才。
8.稳步推进中医药师承教育。举办中医药教育高校的附属医院应设置覆盖主要临床科室的教学门诊,加强门诊带教。采取导师制与师承教育相结合的模式,遴选确有临床专长、学术思想源于经典、热爱中医教育事业的院校教师和临床医师作为师承导师,增加学生跟师时间,巩固临床能力。充分发挥名老中医作用,通过“传承工作室”“流派工作室”做好“传、帮、带”工作,以举办高层次学术讲座、师带徒、著书立说等形式延续其对中医教育的影响力,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参与在校生、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带教、授课,将其纳入个人绩效考评,按规定发放带教津贴。推进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按程序支持符合条件的继承人以医古文代替外语作为同等学力申请中医专业学位考试科目。
9.探索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新模式。支持高水平中医药院校试点开展九年制中西医结合贯通式培养,鼓励中医药院校与开设临床医学专业的高水平院校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培养少而精、高层次、高水平的中西医结合人才。鼓励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攻读更高层次的中医专业学位,面向攻读中医专业学位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学生开展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考试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生毕业必须达到中医专业学位授予标准。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应接受必要的中医药继续教育,并纳入任期考核体系管理。
(三)加强医教协同,健全评价机制,稳步推动中医药教学良性发展
10.建设高规格中医临床教学基地。完善临床教学基地标准和规范,进一步扩大临床教学基地建设范围,将符合条件的综合医院中医科、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等纳入中医临床教学体系。实施中医临床教学基地能力建设专项,以培养成效为导向,以教学改革、教学投入、教学资源、师资队伍、运行管理等为主要指标,建设10个左右河南省中医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积极推进国家中医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建设,提升高校附属医院、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临床教学能力。理顺中医药院校与附属医院关系,强化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主体职能,完善教学机构设置和师资梯队建设,施行教研室、科室并行机制,建立以科室主任、学科带头人、名老中医药专家为主体,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教学主任、教学秘书和临床教师团队,实现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整体优化。强化临床教学基地审定和管理,对已审核通过的临床教学基地进行定期抽查,督导抽查不合格医院限期整改,整改后经复审仍不合格者,撤销其临床教学基地资格。对没有合格直属附属医院的院校限期整改,仍不合格者,撤销其中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
11.打造高水平中医药师资队伍。建设具有区域特色,有利于教师发展、教师培训、教学研究的河南省中医药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以提升中青年中医药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为重点,完善教师教学发展体系,促进教师专业水平、教学能力的提升,形成有序开展教师发展、教师培训、教学研究等工作的长效机制。实施卓越中医药师资培训计划,推动教师培训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信息技术与医学教育深度融合,培养造就一批学科知识扎实、专业能力突出、教育情怀深厚的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逐步提高“双师型”教师在举办中医药教育高校中的比例,鼓励附属医院临床带教教师考取教师资格证书。加强中医药基础课程教师、经典课程教师、临床教师、师承导师培养,经典课教师施行贯通培养,临床课教师采取轮训制度,推进基础课、临床课教师融合机制,全维度打造德医双修的高素质创新型的教师队伍,充分发挥临床教师在教书育人、提升医学生职业素养中的主导作用,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医药事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健全教师授课、临床带教激励机制,将授课、带教情况作为教师序列职称晋升、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逐步提高授课、带教补助标准。
12.构建多元化中医药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成立河南省中医学与公共卫生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中医药类专业建设,组织开展中医学类专业认证、评估和研究等工作。将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通过率、专业认证结果、医德医风建设等作为高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以及院校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预警和退出机制,对承担中医药人才培养任务的高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动态管理,质量评估与专业认证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后不达标者取消相关专业招生资格。完善教学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学风;完善高校内部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建立以教学质量报告、教学评价、专业评价、课程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为主体的全链条多维度高校教学质量评价与保障体系;完善实习(实训)考核办法,探索建立毕业生社会评价追踪制度。
保障措施方面,强化政策保障,建立中医药教育与中医药行业人才需求的供需平衡机制,将教育改革纳入省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重点评价内容。支持有关院校和医疗卫生机构推动培训基地、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等建设。对中医药医学教育改革发展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好的院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在人才引进、评奖激励、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支持中医药院校申报省部局共建单位;支持河南中医药大学整合教育医疗资源,努力达到“双一流”建设水平。
强化经费保障,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强化对中医药教育的投入保障,根据财力、物价变动水平、培养成本等情况,合理确定并视情提高中医药医学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投入力度,优化培养结构,提升培养质量。支持在豫有关院校优化支出结构,充分调动社会、医疗卫生机构、个人出资的积极性,健全多元化、可持续的医学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政府投入动态调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