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消费者打包剩余菜品”“对明显过量点餐、取餐的行为进行提醒、劝导”“自助餐可以采取事先约定方式,对造成浪费的消费者收取相关费用”……《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施行已满一周,记者走访多个餐厅发现,食品浪费行为仍然屡见不鲜。即使有餐厅依规对浪费行为进行劝阻,却往往遭遇尴尬。
现场
光盘宣传难寻 自助浪费明显
周二晚上8点,通州万达广场四楼餐饮区一片热闹。某牛排餐厅门口,等位的凳子上摆放着多个餐盘,没吃完的炒饭、蛋挞、粥、黄瓜片“明晃晃”地摆在盘中。有一小盘排骨,几乎没有动弹就全数剩下。“有时客人等位比较久,我们会从店里拿一些食物让大家先垫一垫。”该店服务员一边介绍,一边忙着收拾残羹剩菜。
在另外一家川味餐厅,餐桌上还剩大半盘的炒饭,被服务员直接倒进了垃圾袋。一家香锅店中,菜盘里明明还有没吃完的虾,但顾客并未选择打包,而是直接剩在了盘里。
走访过程中,记者只在一家餐厅内看到了“制止餐饮浪费 践行光盘行动”的标语。另外的餐厅,张贴的多是防疫须知、卫生许可等告示,并没有光盘行动的宣传。
相比于点菜类餐厅,自助餐厅的食品浪费行为更加严重。在万丰路的一家商场的自助餐厅里,一些就餐家庭并未遵循“少量多次”的取餐原则,而是一次性拿回很多盘食物摆满了一桌,再互相分吃。另外一些已经吃完还未收拾的餐桌上,盘子同样堆满了一桌,上面还有不少没吃完的食物,蛋糕和水果尤其多。
难处
劝阻遭遇尴尬 处罚流于形式
对于顾客的食物浪费行为,餐厅的工作人员会怎么做?川味餐厅服务员表示,餐厅提倡“光盘”行动。但一般情况下,只有顾客提出打包需求时,餐厅才会准备餐盒打包,“有些客人,怎么说呢……你说多了,人家会不高兴的。”
而在青年路某水煮鱼店,当有人点菜较多时,餐厅服务员会提示“差不多了,应该够了。”据其介绍,餐厅对反浪费十分重视,员工吃工作餐浪费都会被罚款。但如果真的出现顾客浪费食物的行为,对方还不听劝,也没有什么其他好办法。
根据反浪费新规,自助餐厅可以采取事先约定的方式,对造成浪费的消费者收取相关费用。但记者走访发现,这一规定并未普及。在少数约定了“罚款”的餐厅,处罚也只是口头说说。
万丰路商场的一家自助餐厅,顾客入场前,除了要交一份餐费,还要额外付50元的押金。前台介绍,如果吃完饭没有浪费,押金如数退还。避免浪费本是好意,偏偏有顾客还因为这条规定和前台起了争执。“我们十多个人,怎么可能不浪费?”面对咄咄逼人的顾客,前台只能改口称,剩菜不达到一定量不会罚钱。
虽然交了押金,但真的有客人出现了浪费情况,餐厅也只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记者跟随刚刚吃完、餐桌上剩着不少菜的一家人来到前台,退押金时,服务员连检查都没有做,直接就把押金退了回去。
专家建议
劝导处罚遇阻 不如引导鼓励
对于顾客的浪费食物行为,劝导效果不佳,处罚也很难落实,怎么办?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宏山认为,相比于对浪费行为进行罚款,用正面引导和鼓励可能效果更好,也容易让消费者接受。事实上,《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第八条就提到,“鼓励对实施‘光盘行动’的消费者给予奖励或者优惠。”
“但关键一点在于,这种鼓励行为的实施主体是谁,实施方式是什么。”杨宏山表示,最直接的办法肯定是让餐饮服务者以减免餐费或打折的形式奖励光盘行为,但长期下去,餐饮服务者的参与意愿会越来越低,因为这与其追求利润的经营目标有冲突。“管理学中有一个激励相容理论,放在这个情境中,就是指企业‘反浪费’的社会责任如何与它的经营目标相适应,这个问题不应该单单由企业去考虑解决办法,政策制定者也应该去做进一步的思考和规划。”记者:莫凡 李松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