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在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民政部门始终对非法社会组织保持高压态势,深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部本级和地方民政部门已累计处置非法社会组织3300多家,关停200余家非法社会组织网站及新媒体账号。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等。这类非法组织一般通过名称“高大上”、活动“蹭热点”、说话“打官腔”等方式骗取社会信任,从中牟取利益。

2018年,民政部会同公安部联合开展了为期9个月的集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此后,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的工作由集中整治转为常态化治理,既经常性公布非法社会组织名单,提醒社会各方不要上当受骗,又对这类非法组织采取了劝散、取缔、关停等处置措施。

从社会效果来看,依法处置非法社会组织,维护了相关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同时一些非法社会组织名称让人难辨真假,其随意授牌、评奖等活动扰乱了社会秩序,对其依法处置起到了“净化”作用。

从经济角度来看,诸多非法社会组织以盈利为目的,以各种名目向企业和个人收取费用,对其依法进行处置会在一定程度上断了这些不法分子的“发财梦”,同时减轻了相关企业的经营成本和个人经济负担。

此外,处置非法社会组织对于仍在暗中运作的和准备设立的其他非法社会组织而言,也具有较强的震慑力。事实证明,2018年至今我国治理非法社会组织的力度不减反增,非法社会组织继续浑水摸鱼的空间已经越来越小。有关部门对其网站、新媒体账号的关停,更是断其羽翼之举,若再根据《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等规定,收缴非法组织印章,没收非法财物等,其震慑效果更大。

当然,应该意识到,治理非法社会组织是一项长期工作。随着时间推移,被处置的非法社会组织还会增加,这既是治理成绩,也说明相关违法行为依然猖獗,必须持续治理。首先,要注意铲除其存在的土壤。今年3月,22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这是治理升级的又一体现。

其次,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近三年来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治理,主要是通过曝光、劝散、取缔、关停等措施,针对的主要是“组织”而非责任人。今后有必要依法追究非法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让其真正有痛感、长教训。

第三,要进一步落实落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升其震慑力。

此外,要警惕那些已经被处置的非法社会组织改头换面再次出现;要畅通公众的举报渠道,鼓励更多社会监督等。

说到底,肃清非法社会组织,看到成绩的同时要充分认识到治理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升级治理手段、加大整治力度,“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冯海宁)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