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商业之能否发展,视乎资金之能否通融”。这是张謇1913年出任北京政府工商总长兼农林总长(后为农商总长)时,发表的《实业政见宣言书》里的观点。张謇根据多年从事实业的经历,认为振兴实业需要在完善经济立法、确保金融基础、减免厘税征收、奖励补助企业等四个方面着手。在创办实业过程中,张謇充分认识金融的重要性,积极培养金融人才,创办淮海实业银行。

张謇筹划和组建本地金融机构的同时,积极参与国内其他银行的经营活动。1915年,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创办,张謇入股1500元。1919年,该行续收资本时,大生企业加入股本15万元。1922年6月,交通银行第11届股东大会上,张謇被推举为总理。张謇1916年出任中国银行商股股东联合会会长,支持上海中国银行抗拒北洋政府的停兑令,给予上海中国银行极大支持,在中国金融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由于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为北洋政府大量垫款,滥发钞票,导致信用不稳。交通银行总办梁士诒主张将中国、交通两行合并,集中现金,并建议发行不兑现纸币。这一消息传开后,北京、天津两地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的钞票持有者,前往银行兑现的日益增加。北洋政府国务院对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下达命令,“所有该两行已发行之纸币及应付款项,暂时一律不准兑现付现;所存之准备现款,应责成该两行一律封存”。

5月11日清晨,上海中国银行接到北京总行转来的国务院钞票停兑、存款止付的命令以后,上海分行经理宋汉章、副经理张嘉璈当即进行紧急磋商。认为如果按照命令执行,中国的银行将从此信用扫地,永无恢复之望。宋汉章和张嘉璈决定拒绝接受北洋政府国务院的命令,上海中国银行照常办理兑现、付存。

为了保障上海中国银行的正常营业,宋汉章和张嘉璈采取一系列措施。请浙江兴业银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和浙江地方实业银行出面,以中国银行的股东、存户和持券人身份,聘请律师向上海会审公堂起诉上海中国银行经理、副经理有损益行为,这样宋汉章、张嘉璈必须作为被告人应诉,在诉讼期间,依法两人不会被中国银行撤职。同时,宋汉章和张嘉璈寻求地方政府和外资银行的支持。

与此同时,宋汉章和张嘉璈请张謇出山担任中国银行商股股东联合会会长,借助商股股东的力量抵制北洋政府国务院的停兑、止付令。据张嘉璈的回忆,5月11日晚,“行内准备翌晨照常兑现付存。同时我与宋经理以为挤兑提存风潮平息之后,袁政府怀恨在心,势必设计摧残反对停兑之行,不得不藉股东作后盾,以相抵制,因偕股东刘厚生(垣)往访张季直(謇),说明组织股东联合会维持中国银行之用意。股东联合会随即成立,公举张氏为会长,叶葵初为副会长,钱新之为秘书长”。

5月12日,针对停兑、止付令,张謇为会长的中国银行商股股东联合会回应称:“金融枢纽首在银行,中央银行又为银行之母,此时骤行停顿,则金融枢纽立时破坏,是无异国家宣告破产、银行宣告停闭,况沪行为中外观瞻所系,欲求保全必自沪始。中央命令万难服从,沪行钞票势难停兑。”张謇在当时的政商两界都享有极高的威望,经由中国银行商股股东联合会发出抗拒宣言,对北洋政府国务院具有很强的震慑力,也有助于安抚上海中国银行的储户。

中国银行商股股东联合会同时还公布五条办法:由股东联合会推选监察人到行监察,将全行财产负债及发行准备金移交外国律师代为保管,再由外国律师委托宋汉章、张嘉璈二人继续营业;所发钞票,随时兑现,不得停付;一切本行存款,均届期立兑;以后,政府不得提用款项,一切均按普通银行营业办理;将来如逢商家有损失,均由本会向南北政府交涉,归正式政府承认。

上海中国银行从5月12日起,经受了储户兑现的冲击,到19日兑现风波基本平息。6月20日,段祺瑞致电中国银行商股股东联合会会长张謇等人,电文中提及“中央银行为国家命脉所系,前因金融紧迫,必不得已停止兑现,原为暂时救济之计,幸赖诸公热诚维持,商民蒙福,感仰同深”,实际上承认停兑、止付令的不当,也表达对张謇等人的尊敬。

(文章来源:南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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