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行省直管县财政改革,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省级分担办法》进一步理顺省、市、县级政府间财政关系,规范统一核定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分担比例。

为赋予县(市)更多经济管理权限,去年9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深化省与市县财政体制改革方案》,方案明确2022年1月1日起,河南全面推行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财政直管县的范围由目前的24个扩大至全部102个县(市)。这意味着各县(市)财政收入除上划中央和省级部分外全部留归当地使用,市级不再参与分享,各类转移支付、债券资金由省财政直接下达到县(市)。

相关方案明确,对基本公共服务、教育、医疗卫生领域相关事项,结合地方财政困难程度实行分档分担办法,省财政对各档分担不同比例的支出责任。其中,17个省辖市本级(含市辖区)分为三档,省级分担比例分别为20%、30%、40%;济源示范区和102个县(市)分为四档,省级分担比例分别为30%、40%、50%、60%。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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