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公告,将南京银行(601009.SH)拟通过股权转让形式控股苏宁消费金融的意图暴露出来。作为苏宁消费金融的原始股东,几年前南京银行有意退出并自行申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但最终未能成行。
1月13日晚间,南京银行发布的公告显示,该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参股金融机构控股权的议案,该次收购尚待签署正式协议,且后续需经监管机构审批。
“该参股金融机构就是苏宁消费金融,但具体交易细节信息不清楚。”一位南京银行内部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南京银行相关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一切以公告信息为准,目前没有更多信息可以提供。
这意味着与宁波银行类似,南京银行也放弃了自行申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方式,选择直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即将获得一家消费金融公司的控股权。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目前开业的30家消费金融公司中,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数量达19家,而其中有城商行股东背景的已达到14家(未包括宁波银行、南京银行)。
“城商行积极布局消费金融公司可能存在两点原因,一是消费金融业务近年来快速发展,城商行布局消费金融公司可以更好地拓展自身的消费金融业务;二是城商行可以通过布局消费金融公司突破区域限制,扩大业务经营范围。”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李广子对21世纪经济研究报道记者分析。
从拟退出到拟控股
监管信息显示,苏宁消费金融获批开业于2015年5月,注册资本3亿元,苏宁云商集团、南京银行分别持股49%、20%,分别为第一大、第二大股东。2016年10月,苏宁消费金融注册资本获批增加至6亿元,不过南京银行未同比例参与增资,持股比例被稀释至15%,另一家企业升至第二大股东持股16%。
2018年9月,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引述多位江苏银行业人士消息,南京银行对苏宁消费金融经营情况并不太满意,加之南京银行有消费金融中心,因此有意退出苏宁消费金融,自行申请持牌消费金融公司。
可以作为佐证的消息是:2018年7月,苏宁消费金融总经理陈鸣任期届满后回到南京银行,此前陈鸣担任南京银行消费金融中心总经理。2019年8月,来自苏宁金服的高管刘锋出任苏宁消费金融总经理。
而苏宁消费金融的业绩或也是南京银行拟退出的原因之一。据苏宁易购(002024.SZ)财报显示,截至2021年6月末,苏宁消费金融总资产为11.15亿元,2020年末为23.93亿元;2021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1.06亿元、-3401.7万元。
从行业来看,披露了2021年上半年业绩的14家消费金融公司中,苏宁消费金融净利润垫底,且是唯一一家净利润为负;从其自身来看,2016年-2020年苏宁消费金融净利润分别为-1.89亿元、2.17亿元、4532.1万元、1011.2万元、-4971.8万元。
2020年3月,有媒体报道称南京银行正在申请成立消费金融公司,且处于监管审批之中,但截至目前未有进一步消息。
对于此次南京银行为何态度逆转,拟控股苏宁消费金融的原因,南京银行未给予说明,仅表示本次收购尚待签署正式协议,且后续需经监管机构审批。
“自建消费金融公司过程相对较长,已成立的消费金融公司在客户积累、业务模式、科技系统建设、人力资源等方面已经有一定基础,便于业务开展。”李广子对21世纪经济研究报道记者表示。
城商行纷纷布局
就在2021年年底,宁波银行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获得华融消费金融70%股权,并与中国华融签订《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交易合同》,若无意外,宁波银行将正式控股华融消费金融。此前,宁波银行也拟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但未果。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目前开业的30家消费金融公司中,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数量达19家,而其中有城商行股东背景的已达到14家。头部城商行中,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均有自己的消费公司,其他城商行包括中原银行、盛京银行、湖北银行、晋商银行、张家口银行、蒙商银行、成都银行、杭州银行、哈尔滨银行、长沙银行、长安银行。
城商行为何热衷于布局消费金融?李广子对21世纪经济研究报道记者分析称,可能存在两点原因:一方面是消费金融业务近年来快速发展,城商行布局消费金融公司可以更好地拓展自身的消费金融业务;另一方面,消费金融公司展业不受地域限制,随着监管部门对互联网贷款业务的收紧,城商行通过互联网贷款等方式开展异地业务受到限制。在这种情况下,城商行可以通过布局消费金融公司突破区域限制,扩大业务经营范围。
2021年2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其中要求严控跨区域经营,明确地方法人银行不得跨注册地辖区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
据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旗下智库21世纪资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消费金融行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显示,未来消费金融行业仍将是一片蓝海,虽然面临多重挑战,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在经历非持牌机构被大力整顿清退、严监管政策频出后或迎来新的发展空间,非持牌机构退场也让出了更多市场空间,形成目前持牌机构和互联网头部平台为主的市场格局。
“而去年底以来监管部门加强了对金融科技公司尤其是互联网头部平台的监管力度,抑制头部平台信贷业务的快速扩张和行业集中度提升,通过统一监管要求减少监管套利。消费金融公司可凭借在资金端的优势,协同股东资源,借机提升消费金融公司在消费金融行业的市场份额。”上述报告称。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