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严格规范平台企业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督促平台企业及其控股、参股金融机构严格落实资本金和杠杆率要求。
强化支付领域监管
《意见》从健全完善规则制度、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创新发展能力、赋能经济转型发展、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十九条措施。
其中,《意见》指出,加强金融领域监管。强化支付领域监管,断开支付工具与其他金融产品的不当连接,依法治理支付过程中的排他或“二选一”行为,对滥用非银行支付服务相关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加强监管,研究出台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规范平台数据使用,从严监管征信业务,确保依法持牌合规经营。落实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严格审查股东资质,加强穿透式监管,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管理。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加强营销行为监管,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不得劝诱超前消费。
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日前表示,支付领域反垄断有待深入。近年来,大型平台企业在提升支付服务便利性、普惠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发展态势总体向好,但也暴露出新型数据垄断、无序扩张趋势明显等问题。部分平台企业追求规模效应,持有多个金融业务牌照,并开展综合性金融服务,极易造成风险交叉传染。长此以往,不仅不利于自身创新,还会扰乱市场秩序,压制产业创新,进而削弱我国电子支付总体的领先优势。
修订反垄断法
在健全完善规则制度方面,《意见》提出,完善治理规则。修订反垄断法,完善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配套规则。制定出台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细化平台企业数据处理规则。制定出台平台经济领域价格行为规则,推动行业有序健康发展。完善金融领域监管规则体系,坚持金融活动全部纳入金融监管,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
在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意见》还表示,完善竞争监管执法。重点规制以减配降质产品误导消费者、平台未对销售商品的市场准入资质资格实施审查等问题,对存在缺陷的消费品落实线上经营者产品召回相关义务。加大对出行领域平台企业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等税收协助义务,加强平台企业税收监管,依法查处虚开发票、逃税等涉税违法行为。强化对平台押金、预付费、保证金等费用的管理和监督。
此外,在增强创新发展能力方面,《意见》指出,支持平台加强技术创新。引导平台企业进一步发挥平台的市场和数据优势,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鼓励平台企业不断提高研发投入强度,加快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操作系统、处理器等领域的技术研发突破。鼓励平台企业加快数字化绿色化融合技术创新研发和应用,助推构建零碳产业链和供应链。营造良好技术创新政策环境,进一步健全适应平台企业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支持有实力的龙头企业或平台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围绕工业互联网底层架构、工业软件根技术、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公共算法集、区块链底层技术等领域,推进关键软件技术攻关。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