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洋债案”再起波澜,中介机构在赔偿金额和承担比例等方面产生争议。

第一财经记者从案件相关方了解到,截至1月28日,德邦证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锦天城律所、大公国际4家已合计支付赔偿款约3.7亿元,达赔偿总标的52%,尚有逾3亿元待支付。

具体金额上,德邦证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锦天城律所、大公国际已分别支付2.75亿元、6000万元、3480万元、150万元。

记者了解到,部分中介机构表示,短时间内履行判决存在困难。有中介称,正在与相关方洽谈融资方案,拟融资用于履行赔偿。

而连带责任人内部责任份额如何确定,各方承担多少赔付金额,正成为中介机构间的矛盾焦点。

首期案款约2.5亿已发放

“五洋债案”作为全国首例公司债券欺诈发行案,也是全国首例证券纠纷领域适用代表人诉讼制度审理的案件,其进展备受市场关注。

2020年12月,杭州中院对“五洋债案”作出一审判决,此后,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会计所等其余5名被告均选择了上诉。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五洋建设董事长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487名自然人投资者合计7.4亿元债务本息的连带赔偿责任,锦天城律所和大公国际资信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在5%和10%范围内承担上述债务的连带赔偿责任。

今年1月21日,杭州中院发布公告称,当日发放“五洋债”案件首期案款2.565亿元。其中,德邦证券履行2亿元,大信会计履行4500万元,大公国际履行150万元,锦天城律所履行1000万元。

杭州中院称,此次为“五洋债”案件第一次案款发放,杭州中院将根据后续执行进展及时发放案款。

中介称后续赔偿无力负担,提替代方案

而后续逾3亿元的赔偿,让部分中介机构“犯难”了。

记者了解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近期向杭州中院提交关于对“五洋债”执行履行方案的说明,其中提到,1月6日,大信已向法院缴款4500万元。但“五洋债案”二审判决后,该所的客户续聘和新承接受到影响。

大信称,以其现有合伙财产权益情况,无力承担巨额赔偿责任,部分团队已离职,现有客户与其解约。基于上述因素,该所的经营业务收入,只够发放员工工资等事务所基本日常经营开支。

大信同时提到,正在与机构洽谈融资方案,拟融资用于履行赔偿。

表示赔付存在困难的还有大公国际。记者获取的一份文件显示,大公国际在“关于五洋执行案后续履行方案的汇报”中表示,其已于1月12日向杭州中院支付150万赔偿款,但大公国际在短时间内履行五洋判决存在诸多现实困难,既有来自评级行业整体情况方面的困难,也有基于行业监管趋严,业务拓展及经营方面的困难。

大公国际称,截至2022年1月18日,其账面资金仅400余万元,同时还需发放员工1月份工资。同时,公司现金流紧张加剧,进一步降低了大公国际履行五洋判决的能力。

基于上述种种,大公国际提出剩余赔偿款分3~5年支付的方案。

德邦证券称,2022年1月27日之前,自愿再行支付7500万元,补足因大信所承诺支付而未支付的款项;2022年3月31日之前,对于剩余全部执行标的,在对其他被执行人穷尽执行措施仍未偿付的金额,公司自愿全额清偿;在执行方案履行期间,自愿提供公司名下持有的债券等进行全额担保。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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