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市教委于即日起至7月底,联合开展天津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专项检查对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高中、职业教育学校、高等教育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六类办学单位2020年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进行检查。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教育部门,重点对以下行为进行检查: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诱导消费等违法行为;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收费等违法行为。
二、职业学校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职业学校举办校企合作办学过程中,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收费标准。
三、学生及家长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学校跨学期收取学费(保教费)、住宿费;学校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未执行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在收取代收费项目中获取差价;高等学校收取补考费、转专业费、专升本费等。
在专项检查中,全市市场监管、教育部门将树立求真务实、动真碰硬的工作作风,着力解决损害家长和学生权益的问题,督促学校完善内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收费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建立规范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
广大学生、家长如发现教育乱收费问题线索,请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津云新闻记者吴宏)
(文章来源: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