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引导基金目前已成为股权投资市场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参与者。各地引导基金要注意规模与效率问题、平衡引导和收益两个目标、处理好行政化与市场化的矛盾、探讨让利退出作为主要退出模式。
3月8日,全国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正在进行中。
全国政协委员、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张懿宸今年带来了9份提案,涉及基础设施公募Reits扩容、私募股权基金、双碳和数字经济等话题。就关于促进我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而言,张懿宸建议,为私募股权市场引入更多源头活水;加强对政府引导基金的顶层设计;深化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工作。
张懿宸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当前募资市场仍然缺少真正的“长钱”,“募资难”是我国私募股权基金行业长期面临的严峻挑战。各地引导基金要注意规模与效率问题、平衡引导和收益两个目标、处理好行政化与市场化的矛盾、探讨让利退出作为主要退出模式。
加强政府引导基金顶层设计
针对2021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建议,证监会在去年作出答复,提及鼓励国企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推动国有资产有序流转、增值保值。
国资力量如何发挥?对于私募股权投资而言,政府引导基金的力量巨大,但目前还有待更多释放。
张懿宸今年在提案中建议要加强对政府引导基金的顶层设计。他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政府引导基金目前已成为股权投资市场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参与者。早在2002年,我国就有了第一家政府引导基金“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经过萌芽期和快速发展期,近几年政府引导基金进入了稳步发展阶段。苏州、深圳等长三角、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最早开始试水并取得良好成效,现在已有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能够灵活熟练利用政府引导基金作为产业引导、产业落地的工具。
他以苏州政府引导基金为例,苏州面临长三角一体化、“沪苏同城化”最大机遇,发展势头十分强劲,正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持续提高政府资金的运作效率。受各省市级引导基金示范和带动效应影响,近几年来百亿规模基金如雨后春笋,这种趋势未来一段时期仍有望持续。
就目前存在的问题,张懿宸提出了四点建议:
在规模与效率方面,各区域应针对已有产业上下游优势,做好相应招商引资和配套出资规划,各地引导基金也应动态评估和持续巩固当地产业优势,尤其应避免盲目追求与本地产业优势不匹配的企业落地。
在平衡引导和收益两个目标方面,政府引导基金设立的最大目的是利用财政资金撬动更大规模的社会资本进入政府拟扶持的领域和行业。此外,财政部和发改委均要求建立绩效评价制度,这使得政府引导基金在资金端的风险偏好较低,同时容错机制与监督压力都影响着基金的市场化运作和引导功能的有效实现。而从社会资本和市场化基金的社会出资人角度看,基金盈利是首要目标。因此如何最大限度给予管理人和基金市场化运营空间并建立适当的容错机制,需要持续思考和探索。
在行政化与市场化的矛盾方面,引导基金运行机制带有强烈的“国资”特色,引导基金存在出资审批周期长,前置环节多的特点,也会因资金的国资性质向子基金附加一系列特殊要求。与此同时,子基金管理人的关注点也容易更多集中于完成规定的返投任务。应尽量减少行政干预,简化决策流程和效率,进行适度管控;明确主管部门、引导基金和GP的权责边界;探讨适度优化返投机制,给予更宽泛灵活的计算口径。
在退出问题方面,引导基金主要出资诉求为促进产业发展,可探讨在政策目标达成后,以让利退出作为主要退出模式的可行性和实践通路,确保财政资金的及时回收。让利退出的模式需要较完善的基金价值评估体系,因此建立规范的基金二手份额交易市场成为解决政府引导基金退出难的重要路径。
募资市场积极引入“长钱”
尤其是在“投资周期长、失败率高”的创新药、硬科技投资赛道上,当前市场募资情况如何?如何解决难以募到长线资金的问题?
张懿宸向《国际金融报》记者强调,当前募资市场仍然缺少真正的“长钱”,“募资难”是我国私募股权基金行业长期面临的严峻挑战。特别是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的资金属性与私募股权投资产品最为契合,但目前受内外多重因素影响,“活水”仍未能充分流入市场。
针对上述痛点,张懿宸也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是研究将私募股权基金逐步纳入企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范围,可选择有条件的地区,挑选符合资格的优质基金管理人开展先行先试。
二是对保险机构现行考核机制进行调整,对险资投资股权投资基金适用更符合市场特性的考核办法,以及与之相匹配的一级市场投资收益会计核算标准,从实质上解决如当期收益考核等与产品特性、投资周期不匹配导致的险资配置股权投资基金的操作难题和顾虑。此外,建议研究进一步简化投后报备流程,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
三是期限错配问题目前仍是银行理财资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难以逾越的障碍。建议结合《商业银行法》修订,研究出台支持性政策,鼓励银行及理财子公司通过产品创新等方式,逐步扩大对私募股权基金投资选择范围,建立可持续出资机制。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