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记者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为防范校外培训机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进行全覆盖、全流程、全方位监管,确保培训服务交易安全。
全面排查整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
通知要求,各地立即对本地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情况(现有机构数量、类别类型、现存状态、营改非机构数、执行政府指导价机构数、在读学生人数、未消课程金额、资金监管机构数、资金监管金额、欠薪额、现有教职工人数、裁员人数)和预收费托管、风险保证金、培训收费专户监管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一直以来,校外培训机构“退费难”“卷钱跑路”,严重侵害学生(家长)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此前,为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教育部等六部门下发通知,指导各地做好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校外培训机构(包括线上和线下)预先收取的学员培训服务费用监管。
收费标准方面,通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普通高中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参照执行。此外,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培训收费专用账户,不得使用本机构其他账户或非本机构账户收取培训费用。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校外培训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实行预收费银行托管,设立预收费风险保证金
教育部等相关部门要求,各地可结合实际,采取银行托管、风险保证金的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实行预收费银行托管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与符合条件的银行签订托管协议并报教育或其他主管部门备案,自主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开立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培训收费专用账户),将预收费资金与其自有资金分账管理。校外培训预收费须全部进入资金托管专用账户,以现金等形式收取的,应全部归集至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做到全部预收费“应托管、尽托管”。
采取风险保证金方式的,校外培训机构应与符合条件的银行签订协议并报教育或其他主管部门备案,开立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存入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其履行培训服务承诺和退费的资金保证,不得用保证金进行融资担保。保证金额度和监管要求由各地确定,最低额度不得低于培训机构收取的所有学员单个收费周期(3个月)的费用总额。
据了解,我省将通过排查整改,全面、精准掌握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涵盖预收费收退费、银行托管或风险保证金、风险预警及处置等各环节的资金监管制度和监管平台,实现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工作全覆盖;稳妥处置“退费难”“卷钱跑路”等存量问题。
是否纳入资金监管列入年审年检
强化监督方面,我省特别强调,各地要将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是否纳入资金监管情况,列入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专项督导检查和年审年检的重要内容。
校外培训机构不配合预收费资金监管的,由相应行政部门责令整改,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移交执法部门调查处理,并依法依规实施信用公示。省教育厅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各地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对因履行职责不力,出现问题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地方相关负责人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