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应该如何评价?近日,教育部印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下称《评价指南》),就“评价内容”详列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5个方面,共细分18项关键指标和48个考查要点,以期“建立健全教育评价制度,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从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提出“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五唯’顽瘴痼疾”,到2019年国办印发《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再到2020年《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出炉,教育评价改革的脉络逐渐清晰——加快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质量评价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人才成长规律,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得以加速实现。

就《评价指南》针对的教育主体而言,普通高中学校具有特殊地位。普通高中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才培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办好普通高中教育,对于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增强高等教育发展后劲、进一步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继2020年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后,普通高中学校首次作为独立整体走上教育评价改革的正轨,足见其在人才培养环节扮演的重要角色。

培养什么人,是教育的首要问题。《评价指南》给出了两方面的明确回答:其一,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这就要求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把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教育的重要使命。基于此,我们的教育必须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办学方向”位列五方面评价内容之首,深意正在于此。其二,教育是人的灵魂的教育,而非理性知识的堆积,育人规律要求我们摒弃填鸭式的教学,依循孩子天性促其成长为全面发展的人。就评价内容而言,“课程教学”中加入“完善综合素质”关键指标,“学校管理”中加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等指标,正是落实素质教育改革的具体举措。

如果说多方面的评价内容重在综合测评学校办学质量,那多主体的责任分工则重在促使教育评价落地生根。从实施过程看,一轮评价周期包括学校自评、县级审核、市级全面评价、省级统筹评价和国家抽查监测等5个步骤,教育评价链环环相扣、层层递进,意在督促不同主体切实履行好评价职责,防止出现系统完备的指标“空转”现象。

“教育不是灌输,而是点燃火焰。”《评价指南》既是各地高中学校办学质量的“测评表”,同时也为高中教育绘就了“新图景”。当“唯分数、唯升学”等不良倾向远离孩子、远离教育时,立德树人的成就才能底色更足,科技创新的火焰才能愈燃愈旺,期待教育评价促教育回归本质。(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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