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跨省流动人员抵汕后在高铁站或就近做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对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抵汕人员分级分类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和核酸检测。”1月14日上午,汕尾市召开2022年春运工作新闻通气会,汕尾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连小珊介绍了春运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会上,同时通报了春运期间的运力组织保障、汕尾市大致天气趋势、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等工作。

春运期间进入汕尾如何落实疫情防控?

随着春节的临近,大量人员乘坐各种交通工具返乡过节,疫情如何有效防控?连小珊介绍,首先要定期排查交通运输相关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活动史、接触史等情况,全面做好高铁站、公共汽车站、港口各站点的疫情防控工作,定时消毒防疫,降低病毒传播风险。要为一线工作人员配齐口罩、护目镜、消毒液等防疫装备,督促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严防发生感染事件。

其次,要加强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重点车辆的精准分析,实时掌握轨迹,加强监测预警、精准管控、规范处置。建议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就地过年,减少不必要的流动。

最后,广大群众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发生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及时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汕人员,自觉配合各站点进行健康码和行程卡的查验、体温检测及正确佩戴口罩。建议跨省流动人员抵汕后在高铁站或就近做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对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抵汕人员分级分类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和核酸检测。

春运期间旅客发送量预计将达到130万人次

汕尾市春运办综合协调组组长李思明介绍:“经研判预测,2022年春运期间汕尾全市旅客发送量预计将达到130万人次,其中道路旅客发送量约为96万人次,铁路旅客发送量约为34万人次。”

如何保障运力?李思明介绍,汕尾市交通运输局作为市春运办所在单位,为做好汕尾市春运组织、协调和保障工作,春运期间,汕尾市交通局重点落实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值班值守和协调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局主要领导担任总值班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班,每天安排4个人值班,明确值班任务和职责,全力做好春运日常工作。同时,加强与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等相关单位的联系和协调,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春运各项工作。

二是做好运力组织保障工作。为了保障春运期间旅客、应急物资和其它重要物资运,汕尾全市投入道路运力客车500辆,公交车1300辆,巡游出租车230辆;储备应急运力客车32辆共1500个座位、普货车21辆共390吨位、危货车6辆共180吨位。应急车辆明确市、县主管部门和企业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切实保障春运期间旅客、应急物资和其它重要物资运输。

三是落实春运相关数据信息报送研判工作。春运期间,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市春运办建立春运工作“三个一”信息报送研判运作机制,落实“一日一报告”“一周一通报”“一周一调度”制度,准确掌握全市道路、铁路运输客运量、高速公路车流量、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情况、客运站场秩序情况、主要道路畅通情况、交通执法情况、交通警情等,通过每周召开一次春运工作形势研判视频调度会,加强春运工作形势分析研判,及时协调解决春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气温接近常年,7座以下小型客车高速免费通行

今年是新冠疫情爆发以来的第三个春运,受疫情、“拉尼娜”带来严寒天气等因素叠加影响,加之群众回乡探亲、境内旅游出行意愿强烈,人流、车流、物流高度集中,导致春运的道路交通形势比往年更为复杂、更加严峻,保安全、保畅通任务也更重、压力更大,有哪些地方是需要特别关注的?

汕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林远新介绍:首先要密切关注“拉尼娜”气候可能带来的恶劣天气影响,尤其是陆河等山区县,要谨防大范围、持续性低温降雨和强寒潮事件,对山区国省道、高速公路、县村道路交通带来的不利影响。

“拉尼娜”气候会否带来极端寒冷天气?对此,汕尾市气象局副局长李天然分析,根据现有的气象资料分析,今年春运期间,汕尾市的气温接近常年,降雨比常年同期偏少。按预测,汕尾市春运期间的极端最低气温2—5,降雨比常年少3成左右。今年春运期间,出现类似2008年雨雪冰冻灾害或者2016年强寒潮、冬季暴雨的可能性较小。预计春节前后,汕尾市有两股冷空气影响,大致时段为1月27—30日、2月5日前后,预计今年过春节时非常冷的可能性很小。

林远新介绍,春节期间,国家继续实行7座以下小型客车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政策,汕尾市在外人员较多,返乡探亲自驾小汽车、私家车比例仍将维持在高位,所带来的农村地区交通堵塞和“停车难”“乱停乱放”问题,仍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共同解决。针对此,全市交警部门将结合春运部署,联同相关部门,备齐方案预案,强化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路查路检、加派警力疏导等措施加以解决。

安全生产事故应当及时、准确、完整报告

根据《汕尾市2022年春运工作方案》,汕尾市应急管理局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定职责和调查层级牵头做好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的组织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在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方面,对迟报、漏报甚至谎报、瞒报交通事故的情况,会怎么处理?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陈炳玄介绍,实践中迟报、谎报、瞒报或者漏报事故的情况虽然只是极少数,但影响很恶劣。针对这个问题,《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都有明确规定,总结起来有四个方面:第一、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有报告事故的责任。

第二、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事故的级别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并且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三、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和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已经采取的措施等。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还应当及时补报。

第四、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总的来说,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后果很严重。汕尾市应急管理局也会继续发挥好事故调查处理职能,通过严肃调查处理,倒逼责任落实。

(文章来源:南方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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