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政府印发《辽宁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规划全面总结了辽宁省当前的金融业发展状况,同时为辽宁省“十四五”金融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规划显示,“十四五”期间辽宁省金融业发展目标是,争取到2025年末,辽宁省金融业总资产超过14.5万亿元;金融业增加值超过3000亿元,年均增速不低于全省GDP增速;各项贷款余额增长率达到6.5%,不良贷款率回归至合理区间。资本市场累计融资4000亿元;保险深度达到7%左右,保险密度达到5000元/人;六类地方金融组织减量增资;融资担保服务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在保余额实现1500亿元;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不低于400亿元;典当余额不低于60亿元;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低于500亿元;商业保理业务余额不低于100亿元;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新增融资额200亿元,新增托管股权200亿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交易规模新增700亿元。
规划还提出,要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显著提升。金融产品不断丰富,金融服务不断创新,自贸区金融改革持续深入,地方金融组织合规经营、稳健发展,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实现金融对辽宁重大战略、重要领域、双向开放和“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有力支撑。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数字金融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
此外,金融普惠性程度显著提高。服务乡村振兴和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不断丰富,进一步增强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金融服务获得感。在金融改革方面,地方金融改革深入推进。城市商业银行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农村信用社全部完成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广覆盖、差异化发展的地方中小银行机构体系逐步完善,农村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明显提升,支农支小作用更加突出。辽宁金融控股集团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提升市场竞争力,逐步打造具有国内影响力的金融集团。
此外,规划还提出,“十四五”期间社会融资结构明显改善。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信贷、股票、债券、基金、保险及中间业务市场进一步发展,多种直接融资方式快速发展,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明显提高。金融生态环境更加优化。金融法治环境日趋完善,金融信用环境进一步改善,金融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全社会的金融意识、信用意识进一步提升,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增强。金融风险识别、计量、监测、预警、防范、处置机制进一步健全,金融风险防控能力持续提升。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