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宜宾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施行期一年。
《通知》明确,在宜宾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人员;在宜宾工作的高校教师、35岁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的人才群体;具有农村居民户籍的人员、外市户籍来宜购房人员的城镇化群体;退役和现役军人、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和社区工作者、对符合政策生育两孩及以上的家庭等重点特殊群体,在宜宾主城区(三江新区、翠屏区、叙州区)范围内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的新建商品住房、商务公寓的,实施购房补贴。
其中,购房补贴原则按不低于20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符合政策生育三孩及以上的购房家庭,在现有补贴基础上,每户额外补助3万元。